• 戊辰日元,生于立春后六日,正戊土司令,月透丙火,生化有情,日支坐辰,通根身旺,又得食神制杀。俗论比之,胜于前造,不知嫩木寒土皆喜火,况杀既化,不宜再制。

      
  • 戊寅日元,生于立春十五日后,正当甲木司令,地支两寅紧克辰戌之土,天干甲木,又制日干之戊,似乎煞旺身弱。然喜无金,则日元之气不泄,更妙无水,则丙火之印不坏,尤羡贴身透丙,化杀生身。由甲傍而悬青绶,从副尹以跻黄堂,名利双收也。

      
  • 此四柱皆土,命主元神,泄尽月干,乙木凋枯,所谓精气枯索。运逢壬戌,本主受伤;年逢辛未,紧克乙木,卒于九月患弱症而亡。

      
  • 此造以大势观之,官印相生,偏财时遇,五行不缺,四柱纯粹,俨然贵格,不如财官两字休囚,又遥隔不能相顾,支全寅、卯、辰。春土克尽,不能生金,金临绝地,不能生水,水之气尽泄于木,木之势愈旺而火炽,火炽则气毙,气毙则神枯。

      
  •    此造以甲木为精,衰木得水滋,而逢寅禄为精足,以戊土为神,坐戌通根,寅戌拱之为神旺。官生印,印生身,坐下长生为气贯流通,生化五行俱足。

      
  • 丙火生于初秋,秋金乘令,二申冲去一寅,丙火之根已拔,比肩亦不能为力。年月两干,又透土金,只得从其弱势,顺财之性,以比肩为病。故运至水旺之地,制去比肩,事业巍峨:丙寅帮身,刑丧破髦。所谓弱极者扶之,徒劳无功,反有害也。

      
  • 此造俗论,丙午日支全三午,四柱滴水全无,中年又无水运,必作飞天禄马,名利双辉,不知此造午中己土,巳中庚金,元神透出年月两干,真火土伤官生财格。

      
  • 此造支全四库逢冲,俗作杂气财官也,不知丑未逢冲,不特官星受伤,而且冲去库根;日主坐下余气,亦是根盘,更嫌戌冲,微根巳气,财多身弱;且旺土愈冲愈旺,则癸水必伤。

      
  • 此造支中三未通根,尚有余气,干透两癸,正三伏生寒,贴身生扶,亦通根身库。官星独发而清,癸水润土养金,生化不悖,财旺生官,中和纯粹。科甲出身,仕至藩臬,官境安和。

      
  • 此乙木归垣,虽无全会,然寅时比亥之力量胜数倍矣。以大象观之,局中三土两金,似乎财生煞旺,不知卯旺提纲,支中皆木之根旺,非金之在地也。初运土金之乡,采芹食廪,家业丰裕:一交丁亥,制煞会局,刑妻克子,破耗异常,犯事革名,忧郁而死。

      
  • 此亦木局全,混一寅字,取丁火食神秀气,非前造从强论也。至巳运,丁火临官,登科发甲;庚午辛未,南方金败之地,不伤体用,仕途平坦;壬申,木火皆伤,破局,死于军中。前则从强,南北皆利;此则木火,西北有害。由此两造观之,局混方之无害也。

      
  • 此造满局官星,日主孤弱,虽食伤未见,但丑辰皆湿土,能蓄水,不能止水。初交甲寅乙卯,化杀生身,早游泮水,财炡有余:后交丙辰,不但不能帮身,反受官杀回克,刑妻克子,家业耗散;申年暗拱杀局而亡。所谓助之则吉,帮之反害也。

      
  • 此财官虚露无根,枭比当权得势,以四柱观之,贫夭之命。前造身财并旺,反遭破败无寿,此则财官休囚,劫业有寿,不知彼则无木,逢水冲则拔,此则有水,遇火劫有救。

      
  • 如一员郎,癸未、癸亥、丙辰、戊子,此是局中无子,又在官鬼死地,却戊与癸合,故生女多,子皆不成,若见甲子则一生无子也【万氏作“主有子”】。以日干论,丙辰以癸为子,引归时上建禄、临官之地,主多子,然却无子,是以纳音取年上论,亦准。

      
  • 又有一郎官,庚辰、壬午、戊寅、辛酉,白虎临庭下,不慈,五十六不禄,儿女俱无。

      
  • 日时犯两重亡神者,定主克母。如晁侍郎谦之,丁丑、壬寅、庚申、甲申,两重亡神克母也。若时犯辰戌丑未,却不犯恶煞,亦不克父母”。

      
  • 身弱用印比,父母3岁时离婚。
    如女: 丁丑、癸丑、己未、甲子,嫁贵夫,三子受封,惜寿不永。

      
  • 庚辰、癸未、癸酉、戊午,嫁富贵俊雅之夫,生四子受封。

      
  • 丙午、辛丑、己未、甲子,子进士,女王妃。